Page 289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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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頌,總開二門;第二、依二章門,次第解釋。  上」。文中有三  義,但攝於義,今號異門,則文義俱攝。於此分中,論有二卷,此卷在前,故言「之  攝多門,一義攝多義,今并決擇,名「攝異門」。若說攝異名,但攝於文,若說攝異  法用,即決擇其文;今攝異門分中,文義俱辨。名有種種不同,義有眾多差別,一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如是已說攝釋」至「略總頌應知」。          攝異門分之上者,前決擇分,決擇向前本地分中餘不盡義;攝釋分中,廣辨經論  攝異門分之上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三」,底本作「二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三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:初、結前開後;二、正解釋;第三、釋已總結。正解釋中,初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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