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9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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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、為事等六句,於中先次第釋六句,後重釋五、六二句,有其三番。 修差別。「修方便,謂住阿練若處」等,可知。 欲,明義擇滅是其修果。「修差別,謂譬喻差別」者,因修無常想故,更作餘觀,名 切欲貪,廣說」者,由修無常想故,能入空觀,斷一切貪,名為修果。此即舉所離貪 「於無常想素呾纜中,修,謂若修若習」者,依素呾纜部 不及如來,故名不共。不及前解。 名為「不共」。有釋:二障無為,三乘同得,故名共德;其三明等,二乘隨分成就,
「隨順欲貪,故說於掉」下,次解第二門。將欲明果,先舉其障。「隨順欲貪, 次別解四門。解初門中,初解若修、若習、若多修習,有其二番;後散釋經中為 第二、解無常想,先開四門:一、修;二、修果;三、修差別;四、修方便。言 「復次,於無常想」至「如是正修加行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
① 「部」,底本作「障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部」。
① 修無常想。「修果,謂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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