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住,此文盡理語。 攝受者,定共戒也。 廣律;「三、增上別解脫」者,一卷戒本。達師云:非止所攝受者,別解脫戒;止所 是故一切,總有三處:一、增上現行」者,即作持也;「二、增上毗奈耶」者,五部
一、證淨初安立;二、有變異為先;三、天路;四、喻明鏡;五、記別。 「復次,嗢柁南曰」至「記別最居後」。 大段第九解訖。第十、證淨。有一頌,列其五門: 第五、學差別。四聖諦乃至四法跡等并是聖住體性,然前文云三解脫門及滅定名 「復次,住具戒等」至「無貪、無瞋、正念、正定」。 第四、學勝利,可知。 「復次,學勝利」至「廣辯應知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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