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3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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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所說,亦是別解脫所說」者,此即就彼五部廣本合有一卷別解脫戒,即為俱句。「  毗奈耶所說,非別解脫所說」者,五部廣律,非是一卷別解脫戒本也;「或有是毗奈  持是止所攝」等者,止持戒也。「此復二種」下,分別止持。復有此二:「謂或有是  「依別解脫律儀,受持世俗所有戒」,名別解脫滿。  名別解脫滿。又下重釋:「依聖所愛戒」,名淨戒滿;「依蘊等善巧」,名善法滿;  邪行人:故成四種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、解現行。景師云:「一者、受持非止所攝」等者,作持戒也;「二者、受  「復次,依淨尸羅」至「三、增上別解脫」。  第二、解清淨戒圓滿。初離性罪,若淨戒滿。密護根門,名善法滿。遠離遮罪,  「復次,於性罪處」至「戒圓滿等第二門差別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九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於」,底本作「捨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於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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