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12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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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等平等」者,有能有三,謂能生三學故,或下、中、上,即正行人;無能但一,即  念住者,都不可得。「如身念住」已下,例餘三念住。  亦是身之一分,即是以法觀法。「是故說彼」乃至「都不可得」者,若有神我能修身  如身無我,作意亦爾」者,觀身無我,無我之智即是身之一分。如理作意緣身而起,  知無有我,能觀、所觀并是身之種類,故重言「平等」。「是身種類,能取於

                 初、解尊重尸羅。言「如是二行,開為四種;即此四種,合為二行。此二與四,  「學有三種」至「其餘但名所作一分」。  一、尊重尸羅;二、清淨戒圓滿;三、現行;四、學勝利;五、學差別。  「復次,嗢柁南」至「學差別為後」。  大段第八、解第九學。有一頌,列其五門:  第八、解智無執。「復次,精勤」乃至「是身種類,能取於身」者,修四念住,  「復次,精勤修習」至「非一切外道所執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九十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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