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2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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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,境非是根,種非色界。由斯本論略而不說。 法,內種為因。此色界相亦應說種,論師為顯內外界別及唯識故;又根生義,種子名 辨眼根,故色界中依曾現說。《瑜伽》等說十八界等各有種子。《攝論》等說內外諸 非眼,唯界,現通二種,不能見故。餘皆準同。
上論本文,下釋師解。 科此別文,如眼界說。《觀所緣》說五緣過去及緣現在,同時取境。前依二世以 問:色界何相?答:謂色眼曾現見,及眼界於此增上,是色界相。 此本論師,準指餘界。 如眼界相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界相亦爾。 釋引及生種為界所由。名言種子親能辨法,生起因緣,故稱名界。今據實義,種 此二種名眼界者,眼生因故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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