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,體實非色,似色現故。此種子等,如前應知。 實義者,依他非色,現似遍計所執色起,似彼妄情,故言似色。《攝論》等說色等外 具廣分別。 :「因見各隨應,五三六有二,六一一不定,自在等分別。」如《成唯識掌中樞要》
謂眼當見色及此種子等,隨義應說。 上本論文,下釋師解。 內外界、處,其相類同,故準界說,然有少別,復言隨應。 問:處何相?答:如界應知,隨其所應。 上唯本論,無釋論文。 如眼識界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識界相亦爾。 言似色者,眼識影色,似本質色。或似色者,顯是見分,因位自證不現色故。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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