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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種種體聚。釋蘊等義,如五十四、五十六以四義解積聚義。 減義是積聚義。」此中,第一、三是義名聚,第二、四體聚,或四總體,隨種種名, ,「何等積聚義名為蘊也?答:種種所召體義、更互和雜轉義、一類總略義、增益損 能荷雜染擔,故名之為蘊。 雜染法依色等故。譬如世間,身之一分能荷於擔,即此一分,名肩名蘊。色等亦爾, 如是純大眾苦蘊集。」又荷雜染擔,故名為蘊,如肩荷擔。荷雜染擔者,謂煩惱等諸 ,謂不定地。內門者,謂諸定地。餘句易了,不復分別。 應,於色等諸法建立過去等差別。已生者,謂過去、現在。未生者,謂未來。外門者 ,能取、所取差別故,外門、內門差別故,染、不染差別故,近、遠差別故,如其所 由如是愛所緣境故,如其次
問:界義云何?答:一切法種子義。謂依阿賴耶識中諸法種子,說名為界,界是 此中,十一種表唯有漏蘊聚,若無漏蘊,唯有九,除麤及劣。五十六「四義」解 又苦相廣大,故名為蘊,如大材蘊。依止色等,發起生等廣大苦故。如經言:「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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