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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餘法? 體義,如下第九、《佛地》第七、別章等解。 名之為重。 我、法執之餘末,障皆輕故。此解正顯二空所斷,前四通取斷諸二障,即根本沈下, 二障解。五者、或二障中,我、法二執為障根本,生餘障類,但說二執,名為重障, 有情,處四生故;四者、墮墜有情,沒三界故。此上四義,毀責過失,故名為重,通 提,不悟大覺。一者、猶如金剛,難可斷故;二者、擔此難越生死流故;三者、押溺
問︰第五解重唯二執,二障體性 問︰初四解重障義者,何故障理但說二空,空唯二執,生解乃言斷二重障,即兼 「障」,謂覆礙。覆所知境,令智不生,礙大涅槃,令不顯證,故名為障。二障 障言「重」者,毀責名也。由煩惱障,障大涅槃,流轉生死;由所知障,障大菩 述曰:此顯證空生解所由。下即第二、顯其斷也。 論:生解,為斷二重障故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
① 亦通貪等,何故但說我、法二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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