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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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空不斷。言「執」,通取心、心所法。隨義答上二問所徵。 若證二空,餘障皆隨斷。障如從本,但說二空。生解、斷障 執具生二障,無有少障不依執生。說「具生」言,意在於此。本既盡已,末隨滅故。 是此等流,故於真理但說二空。又總解之,不須別說。以執為根,生餘煩惱,故由二 生。證法空時,法執便斷,以根斷故,莖葉亦除。正障二空,謂我、法執,餘障餘惑 我見亦爾,如第九卷資糧位中,有其二解。所知障中,類亦非一,法執為本,餘障得 惱。若不執我,無煩惱故,證無我理,我見便除,由根斷故,枝條亦盡。此依見道及
② 究竟位斷煩惱說,餘位不然,先離八品煩惱,第九品時,方斷我見故。第四地中,
述曰:此釋但說二執所由。答解初問云︰且煩惱障品類眾多,我執為根,生諸煩 論:由我、法執,二障具生;若證二空,彼障隨斷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
③ 「障」,底本作「除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障」。 ② 「及」,底本作「乃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及」。 ① 「性」,底本作「斷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性」。
③ ,兼餘煩惱,非餘障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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