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0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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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名,非諸論有,唯此論釋,如第九卷。 俗,如《瑜伽論》六十四中、《顯揚》六說,名字雖別,諸論亦有;其四真諦,若義 非俗,謂最後真;有亦真亦俗,謂真前三、俗後三諦;其第四句,翻上應知。前四世 不可施設,不可名俗,但名為真。由斯二諦,四句料簡︰有俗非真,謂最初俗;有真 ,過俗勝義,復名勝義。 依空能證,以顯於實,故名依門。四、廢詮談旨諦,謂一實如,體妙離言,已名勝義 果差別,過俗道理,故名勝義。三、依門顯實諦,謂二空理,過俗證得,故名勝義; 事差別,說名蘊等,故名顯現。二、因果差別諦,謂苦、集等,知、斷、證、修,因 如,但假設故。此前三種,法可擬宜,其第四諦,假名施設。 假名非安立諦,謂二空理,依假空門說為真性,由彼真性內證智境不可言說,
俗諦中,初都無實體,假名安立,無可勝過,故不名真,但名為俗。第四勝義, 勝義四者:一、體用顯現諦,謂蘊、界等,有實體性,過初世俗,故名勝義;隨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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