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8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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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所依有三,次別敘諸師於三依中各有異計,後結歸正義。  諸識中,不辨所依義故,今因廣論「依」下正文,即傍乘義。於中有三:初總汎出極  示此第七識恒依彼第八識起;取所緣故,第七行相,取所緣境,相續不斷而生起義。  識不有,七非本故,不與力故。又若無七,五識必無,故今說七依八現、種。  依,八例七等亦爾。如下廣解。然賴耶根本,說七依八,與力令生故;非如七無,五  識故,如前六識。或應有識為俱有依,六、七識中名轉識故,如第六意識。  彼必同取。今此七、八雖不同境,勢分牽故,竟有何失?第七識必有現行所依,名轉

                     此文上來已依常理略解所依竟。「諸心、心所」下,廣解所依。以上第八識及下  述曰:「流」,是相續義;「轉」,是起義。謂依第八或種或現,相續起義,顯  論:「轉,謂流轉」至「取所緣故」。  次解「轉」義。  准此二師,雖無評義,然後師勝,無過親故,前理難故,下自當知。  問曰:如設無第七,非五識生,七非五識依,何故無第八時,七不有?第八為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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