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9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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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,據通依故,一切有為法無無因緣者故。此三得名,皆持業釋。  約三緣作名,何以爾者?彼論以理為名,此論以緣為目,體、義無別。  第一卷云:「眼識,俱有依謂眼,等無間依謂意,種子依謂阿賴耶識。」此中三依,  、定不定,合說為所依。所依及依,皆名所依,如下文云,此假說故。如《瑜伽論》  說,以恒定依故,大小二乘俱極成故。此中所言「然彼所依,總有三種」者,恒不恒  後總結前。「皆有所依」者,能有所依,故名有所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自下別列釋所依體。約識而論,唯種子識。今言汎說「諸有為法皆託此依  論:「一、因緣依」至「必不生故」。  《瑜伽》五十五說心、心所法名有所依等,說無量名。然彼言所依,唯約俱有依  於大乘中,何處經論名有所依?  述曰:汎出所依中,文勢有三:初總舉有所依法顯所依之數,次別列釋所依體,  論:「諸心、心所」至「總有三種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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