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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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本也。下自當知。言「施設」者,安立異名。識若斷滅,非界、趣、生。故此「恒  義。  雖為法種,仍體是常。為簡彼宗,言非常、斷。  也。舉頌二字,正答前問。經部師等,持種色、心,無色無心,有時斷滅。僧佉自性  三︰初解法,次解喻,後總結。解法中有二︰先舉所明因果之法,後廣解釋。此即初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意即是依此識故,施設三界、五趣、四生。是引果故,識是界、趣、生  論:是界、趣、生施設本故,  何義要須中無間斷?  述曰:下廣解也。先解「恒」義。「一類」者,常無記義。「相續」者,未曾斷  論:「恒,謂此識」至「常無間斷」。  恒義如何?  述曰:此第二、正答所問。於中有三︰初解本頌,次破外執,後勸歸信。初中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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