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斷、常,故言「法爾」。 非常、一是;四、相應,可為識熏是。 ,以是常故,如虛空等。若不受熏,即無生死、涅槃差別。此上解「轉」。 因果故。
述曰:下解譬喻。於中有二︰先舉法生滅喻,後廣解之。此即初也。一切因果皆 論:「恒言遮斷」至「因果法爾」。 下釋「如暴流」三字,有三義喻。 總釋頌中「恒轉」二字,四義受熏,即皆具足。一、無記;二、堅;三、可熏, 述曰:顯可熏義。不能受熏,是為過也,不為轉識熏成種過。常阿賴耶應不受熏 論:可為轉識熏成種故。 何不是常?常有何過? 述曰:因果性故,簡一,非我也;有生滅故,簡常,非自性也。常、一之法,無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5
5
5
2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