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,顯是因緣種及現行,簡非因緣種及現者。 ,是名生起因,皆能生攝。若現若種,潤未潤時,皆能生起自類果故。「自類果故」 等有伺等。
何以知者? 述曰:方便疏故,此六因中,因緣種外及餘四因全,皆名方便因,疏體同故。 論:此所餘因皆方便攝。 述曰:能生因是因緣故。如前所說六因中,若現若種,已潤未潤,但互為因緣者 論:「此文意說」至「自類果故」。 次下正解。 述曰:於中有三︰一、牒文;二、正解;三、立理。此牒彼文。「有尋等」者, 論:「〈有尋等地〉」至「餘方便攝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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