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,餘九因也。 盡理也。 故,論乃偏說是方便因。即前能生因隱增上者,後方便因隱因緣者,俱不明故,為不 因緣種子,一、親辨體,二、受果無盡,勝故偏說是能生因,不說增上業種所攝。
述曰:下釋難云︰生起之因,雖有業種等非因緣攝,以對牽引因已潤故,是近得 論:「雖生起中」至「親顯故偏 何以爾者? 述曰:下文亦二,准前應知。彼說生起因,即十因中第四生起因攝。「餘因」之 論:「〈有尋等地〉」至「即彼餘九」。 述曰:雖八因內,四因中有非方便因,謂因緣種等,以四因全,四少分中增上多 論:「雖餘因內」至「多顯故偏說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① 說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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