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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,攝二因等。此師意解︰約生起親近,故不說餘;因緣種顯,不說業等。以牽引等  子言故。此有潤中,不簡去業,不攝習氣依  果故,喻如前解。此釋彼文,將為盡理。  四依處亦有現行是因緣者,而多間斷,此略不說是因緣攝,但言種子是因緣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第二師解。此「種子言」,唯屬十五依處之中第四有潤種子依處,以有種  論:「或種子言」至「取捨如前」。  述曰:又解︰除牽引、生起,四中現行能為因緣者,亦是此中種子言攝。親辨自  論:「或彼亦能」至「亦立種名」。  述曰:上解本文。下釋不盡。但言種子,不說現故。雖除第三、四兩依處外,餘  論:「雖現四處」至「此略不說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                   ① 底本無「依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中因緣種,及四依處中因緣者,取捨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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