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0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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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等位中,雖亦修證餘行餘法,唯識為本,方修餘行,故但言唯識。  知。          ,至下當知。

              論:「至究竟位」至「唯識相、性」。  述曰:十地行多,時劫長遠,念念進習,名「數數修」。伏餘煩惱,斷餘智障。  論:「修習位中」至「伏斷餘障」。  述曰:方起無漏現行二智,證實相、性故。  論:在通達位,如實通達;  述曰:初伏所取,次伏能取。伏令不起,故名為除,非離伏時別名除也,至下當  論:「加行位中」至「引發真見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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