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1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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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此解。類忍、類智,八合為四,緣智為境,亦類同故。此依惠別,俱定唯一。廣如 智品故。或法忍、法智,八合為四,緣如為境,以類同故。「品」者,品類義,故得 六種止觀,二心別立。 此觀,但為布教,說其差別,所以須學,即是依彼假說也。 心純熟,為有情說,令見道前亦作,得入見道。
述曰:五十八末說。「忍智合」者,謂八忍合為四,俱忍類故;八智合為四,俱 論:「謂法類品」至「總說為一」。 述曰:前相見道安立諦有二種十六心,今法於彼,名「二十六種」。法彼二箇十 論:「此即依前」至「止觀別立」。 述曰:上已辨行相見道,別修作故。此廣布教道理。即菩薩等,在見道等,不作 論:「若依廣布」至「有九種心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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