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直親照彼,不變為相故,不同真如,真如即是智自體故。 無相分第二師義。 若爾,真如應非所緣緣,無似境相故。 述曰:既無相分,其他之心、他身土等,離自己體之法,不帶影像,應非所緣緣 論:「又若此智」至「應緣聲等」。 述曰:以五蘊相例。 論:「轉色蘊依」至「應無受等」。 此上引教。下引理。 述曰:引經為難。「現身土 論:「又說此智」至「說法等事」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 ① 「土」,底本作「立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土」。 ① 等」,皆《佛地》第三引文為證,不勞此引。此破 1 7 7 9 9 1 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