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8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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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所依異。此位斷障,金剛心後證得,非此位即證。 故,起有漏法,有漏法斷,所執名捨,非別有體名為捨也。 。無性云「二所依止轉依」,亦持業釋。然今能依、所依合為轉依,故無持業。 。又解此文︰依他事上,邪理執著,正理離倒,轉捨、轉得,事為理依,故名轉依也 《攝論
述曰:悟此真如證涅槃者,以涅槃者即是真如,離雜染法。又假涅槃依真而立, 論:「愚夫顛倒」至「斷障證得」。 述曰:第二師解。依即真如,迷悟依也。 論:「或依即是」至「之所依故」。 今言依他起名轉依者,流轉、還滅依也,即所捨、所得。所得,通二果。由所執 言「轉依」者,轉,謂轉捨、轉得;依,謂所依。即轉之依,名為轉依,依士釋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本
‧ 果斷分》解轉依,無性第九卷等同之,彼文稍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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