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四十七、八、九等皆並廣解,一一細勘文義差別。 第三卷說。十種淨修住法,既見諸佛,聽聞正法,皆如《十地》第三卷廣說。《瑜伽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 又作阿賴耶識依他性觀,如五十一「三乘」差別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 ② 「七」,底本作「九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四十七改作「七」。 」下。 ① 「也」字下,底本有「廣說此相……讀者勘之」,今依據前後文意移至前行「名多百門 1 7 7 9 9 9 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