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不相違故。 不斷,能違第六識二執,故不行。 乃至十地方永伏盡。由前道力折伏後地所知障現,令其不行,名之為「伏」。
論:「前五轉識」至「障不現起」。 述曰:第七識者,八地猶行,以法空智及果方違法執,第七生空智及果行相並麤 論:「第七俱者」至「起位方伏」。 述曰:六識俱者,八地不行,以二空無漏無分別智心及此果滅定、後得智等相續 論:「八地以上」至「能違彼故」。 此猶未 述曰:此中斷伏時節等解,如煩惱說。由於地地能為障故,故十地中漸次能斷, 論:「修所斷種」至「方永伏盡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① 了,八地以去,第六、七識何者猶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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