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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次第第三果,況預流者得四靜慮及三無色證超果也。於修道中未得下斷惑道,不能 四句。不爾,但以五地得第三果,無色於下無斷對治故,尚不許九無間道入根本定, 治故,此亦應爾。應說此義,理不違也。但非以下道能斷上惑,由意樂力別故,應作 為一品,合為九品斷。 勝作業,缺煩惱故。《指端經》及《分別經》中說,初果由加行心,能以三界九品同 ,非次第者。第二、三界九地合為九品斷者,唯有利根諸預流,非餘果,餘果不能起 果。 九地漸斷是漸次得果者,得一來果,必依未至,其不還亦爾,然必起無漏道,方始得 第二、三果。二乘別者,唯《對法》第十三有此文,廣如彼抄。略解釋者,此中初以
然加行心是色界總緣三界,故無間道可起無色上地。如不還於五地,有欲界斷對 准超越不還許依五地,此亦依三無色,斯有何過? 此亦不然。五十三說,不還者唯五地於欲界有斷對治,不說無色有。又此唯超越 有入靜慮、無色起對治道,亦有何失? 修斷有二,然此文中無先伏修後入見時一品斷者,明於見後方起修故,不說超得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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