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4 - 唯識藏_32
P. 454

,後料簡。               所證果。於中有二︰初、牒前生下,以發論端;第二、正解所證得果。  四段不同,謂十地、十勝行、十障、十真如訖。總是第一、明證得因。自下第二、明  種。行位有十,故圓滿真如名,乃至如來,十皆能了。如《中邊》釋,且廣分別。

              述曰:初總舉所證位也。此中,資糧位初說略開五位︰地前為二,十地為二,如  論:轉依位別,略有六種:  就正明所證中有二︰初、約位辨證;二、正明轉依。初中有三︰初總舉,次別解  述曰:是初牒前起下所證二轉依果。「二轉依」者,菩提、涅槃。  論:「如是菩薩」至「便能證得」。  就解本頌中,初略後廣。就廣中有二︰一、明證得因;二、明所證得。上來雖有  述曰:第四、廢立。初地中,於十真如非不皆達,未圓滿故,後後建立,故立十  論:「雖初地中」至「後後建立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
   449   450   451   452   453   454   455   456   457   458   4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