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4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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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後料簡。 所證果。於中有二︰初、牒前生下,以發論端;第二、正解所證得果。 四段不同,謂十地、十勝行、十障、十真如訖。總是第一、明證得因。自下第二、明 種。行位有十,故圓滿真如名,乃至如來,十皆能了。如《中邊》釋,且廣分別。
述曰:初總舉所證位也。此中,資糧位初說略開五位︰地前為二,十地為二,如 論:轉依位別,略有六種: 就正明所證中有二︰初、約位辨證;二、正明轉依。初中有三︰初總舉,次別解 述曰:是初牒前起下所證二轉依果。「二轉依」者,菩提、涅槃。 論:「如是菩薩」至「便能證得」。 就解本頌中,初略後廣。就廣中有二︰一、明證得因;二、明所證得。上來雖有 述曰:第四、廢立。初地中,於十真如非不皆達,未圓滿故,後後建立,故立十 論:「雖初地中」至「後後建立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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