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2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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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唯達初二,名無增減差別如故。」其相自在,名無分別,如彼疏解。 ︰「有四自在︰一名無分別自在;二、淨土自在;三、智自在;四、業自在。第八地 然作功用,後乃得成;於此地中,能無功用,隨用即成,故名自在。」新《中邊》云 雜染品中,不見一法有減增故。」即依如說法無增減也。 染不減,得淨不增。 所執增,餘二性減解。 如,即空方便智發起有中殊勝行。 等種種法相中。」此依教談如無異,彼依如談教無異,綺互一邊,亦不違也。由達此
二自在依,如前已解,如文可解。然無性云︰「前諸地中,雖亦得此無差別住, 今此復別,離增減執故。新《中邊》云︰「由通達此,證得無生法忍,於諸清淨 又一解,與世親同,云︰「染法減時,而無有減,淨法增時,而無有增。」即斷 述曰:無性云︰「謂法外無用,所以不增,諸法不壞,所以不減。」此即離遍計 論:「八、不增減真如」至「俱自在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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