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9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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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「諸處」者,謂內六處;「境」者,六境;「識」者,六識。此十八界,或十二處 起別故。餘文可解。唯護法義。 難,具如前解。《佛地論》有評義,取後解。
述曰:《莊嚴論》說,於一切境皆不愚迷故。有俗不知,非不愚故。餘文可知。 論:「有義:此品」至「亦緣俗故」。 述曰:第七、所緣何境界門。初師可解,所以如文。 論:「大圓鏡智」至「不可知故」。 述曰:第六、種性本有始起門。地前種增,入地二增,地前用增,入地體增,現 論:「此四種姓」至「勝後佛故」。 述曰:第二師說。如前四緣中已解,無別文義,故不敘之。此中比量簡過及釋妨 論:「有義:成佛」至「作意起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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