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3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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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子微別與量德合故,可名為麤,非本極微亦量德合。薩婆多極微,十色處攝,七極 聲、香、味、觸五大之德,體非是微。若順世外道,與勝論同,然所生子微同本因量 者,名為無常,其量方大。後大地等,合成一物,唯地、水、火、風是極微性,色、 三、申我正義,總結不成。此四句中,上三句申正義,第四句結不成答。 《成唯識》中亦作是說:「既和合物即其極微,發影障等,故知極微定有方分。」 不異汝執一實極微,其影及障應屬極微,不屬聚色,聚色體即是極微故。比量如前。 總答。次下別顯。
若吠世史迦極微,實句攝,通常無常。空劫極微,體是常住,成劫之微,此所生 述曰:明一實微不成之中,上來第二、有合無合,有分無分,正答不成。此即第 論:安布差別,立為極微,或立為聚,俱非一實, 述曰:此廣前難。此中四句,上半顯聚不異,下半明無二。謂若汝宗所說聚色, 論:謂若聚色不異極微,影障應成,不屬聚色。
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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