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4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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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是實有。非我大乘聚亦稱假,有實色用,別從種生,非諸極微有此義故。 時,頓現一相,即立為聚,聚色可更拆微,假慧安布,故微與聚俱非一實,遮彼聚微 《顯揚》第五及十六、十八等解。故今論言覺慧分拆,安布差別,立為極微。若不折 更拆之,便似空現,不名為色,故說極微是色邊際。」廣如《瑜伽》第三及五十四、 想慧,於麤色相漸次除拆,至不可拆,假說極微。雖此極微猶有方分,而不可拆,若 一物。為執麤色有實體者,佛說極微,令其除拆,非謂諸色實有極微。諸瑜伽師以假 成大。《成唯識》說:「然識變時,隨量大小,頓現一相,非別變作眾多極微,合成 ,唯意識得。 不緣。經部極微,隨何處攝,亦是實有。積成大物,大物是假,五識所緣;其實極微 微成阿
述曰:初段之中,第四、反破外境實執。合有五頌。上來四頌:初之一頌,合破 論:何用思擇極微聚為?猶未能遮外色等相。 然大乘中極微亦假,法處所收,但從大物拆成於小,名為極微;非從於小,積以
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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