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0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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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初之二字,顯歸敬相;次十三字,明所歸敬。  序中,文意有二:上之三句,歸敬別師;第四句者,顯歸敬意,明當造論。上三句中  四及《對法》第一云「本、釋二師,此論所依及能起故」,略無通序歸敬三寶。於別  說。此即第一、歸敬別序分。然諸經論通敬三寶皆名通序,此論即無。《大論》六十  ,更譯茲日,諸不同處,至下當知。  然世親未迴  ,後一結釋,中為正宗。世親釋有七百頌,皆以不長不短八字為句,三十二字為頌。  ,是七品意。  釋名分。此等七品,先後增減,如下應知。然初二品是境,次三品是行,後二品是果

              言「稽首」者,起殷淨心,發勝三業,申誠歸依敬禮之異名焉。稽者,至也;首  述曰:此論一部,總有三分:慈氏本頌,起於正宗及有結釋;此中初分,世親所  論曰:「稽首造此論」乃至「當勤顯斯義」。  又初歸敬,世親所為,自此下頌,皆慈氏說。彌勒本有一百一十三頌,初一總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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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頌十四字為一句,五十六字為一頌。即舊真諦已譯於梁朝,文錯義違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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