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4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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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等取十一,以頌自言是略說故。 合真如有十六名:此中五名,《對法》所出二名,《般若》所出九名。今言「等」者 法性、不虛妄性、不變異性、平等性、離生性、法定、法住、虛空界、不思議 第二有七名,此中有五,出彼無我性、空性。《般若經》說有十二名,出彼九名,謂 ,下二字勸知。 名辯故,此但應言異門,以前頌明不得體故。上一句立宗,次二句、第四句三字列名
述曰:釋頌大綱,寄徵起頌。 論曰:「略說空性」至「此異門義」。 「法界等」者,舊論云「法身等」,然本無「法身」言,譯家增語。然《對法》 述曰:舊論曰「眾名」,今顯梵本,但言「異門」故。又此真如不可說體,約假 論:「頌曰:略說空異門」至「法界等應知」。 述曰:此問第二門也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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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