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9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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餘四則無,理亦應有,顯妄分別別行相轉。此唯一相,故作法殊。 ;餘名皆同。然以九義辯妄分別相,是品故,皆有「相」言。此五義中,唯初有相, 中五義以辯相也。舊論言「體相」,此中但言「相」;舊云「分別」,此言「差別」 五門。此頌即初總標五義。於中有二:上二句列五門名,下二句顯其空性決定唯由此 即初也。 是真如。於中有三:初許說生下,次「頌曰」別辯五義,後以相、安立二義結前。此
述曰:即是第二、別辯五門。於中十一頌:總標五義以顯空性;下有十頌,別明 論:「頌曰:諸相及異門」至「略說唯由此」。 述曰:下十一頌明所知空性。但言「所知空」,即遍計所執;今言「空性」,顯 論曰:今次當說所知空性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上
① 「約」,底本作「初」,今依據前文改作「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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