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8 - 唯識藏_33
P. 248

此地障者,如舊《攝論》第十卷說「凡夫性無明」。    別能障十。           七、《唯識》第九等說。  ,此名障諸有漏三性之法。此十度義,如《瑜伽》七十八、《解深密》及《攝論》第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自下明先二頌所障法界。此地證諸法界,一切法空故,得自他平等法性。  論:「謂初地中」至「平等法性」。  述曰:先釋第三頌。以此所明障體故,望於聲聞等故,言「不染無知」。  論曰:「於遍行等」至「為十地障」。  述曰:明別障中第三段也。於三頌內,初之二頌明所障法界,第三一頌約所障十  論曰:「於十地功德」至「故說為十障」。  此等障體,論無文判,非即十度自體障故。今以義准,能障於富貴乃至成熟法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   243   244   245   246   247   248   249   250   251   252   2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