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前。會蘊等,名勝義,如《唯識》第一抄。 」字。若但言「義勝義」等,不除上「義」字等,解此三皆持業;皆除上字,解三釋 「勝義」,即有財釋。言「正行」者,為簡前二。《唯識》但言「行勝義」,無「正
論曰:「無為總攝」至「亦名圓成實」。 述曰:釋頌第八句中「二圓實」三字。 論曰:「此圓成實」至「有差別故」。 述曰:釋頌第七句中「依本一」三字。 論曰:「此三勝義」至「圓成實立」。 述曰:智是有為,故名為「行」;異有漏善,復立「正」名。以勝法為義,名為
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① 底本無「勝」,今依據麗本《辯中邊論》卷中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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