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3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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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前。會蘊等,名勝義,如《唯識》第一抄。  」字。若但言「義勝義」等,不除上「義」字等,解此三皆持業;皆除上字,解三釋  「勝義」,即有財釋。言「正行」者,為簡前二。《唯識》但言「行勝義」,無「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:「無為總攝」至「亦名圓成實」。  述曰:釋頌第八句中「二圓實」三字。  論曰:「此圓成實」至「有差別故」。  述曰:釋頌第七句中「依本一」三字。  論曰:「此三勝義」至「圓成實立」。  述曰:智是有為,故名為「行」;異有漏善,復立「正」名。以勝法為義,名為
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                   ① 底本無「勝」,今依據麗本《辯中邊論》卷中補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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