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亦緣許通三性?雖無許,亦無文遮,此與《瑜伽》、《唯識》等同。 持業釋。所知障等,准此應知。初即人觀,後為法觀,所行即二無我。 述曰:上二句是二性,下二句是一性。 論:「頌曰:名遍計所執」至「圓成實所攝」。 述曰:將釋第八,列名徵起。 論曰:「云何應知」至「三真實耶」。 述曰:此據無間初解脫道,無分別智不緣餘性故,唯一圓成實。若後得智等,何 論曰:「煩惱、所知」至「淨智境故」。 述曰:二無我理故。 論:頌曰:淨所行有二,依一圓成實。 辯中邊論述記卷中 2 6 6 5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