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6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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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繁引。  《唯識》作此會言:「理通執、無執、雜染、清淨故。」此二體性,如《瑜伽》等,  若執心緣,即世間攝。《瑜伽》依此說唯依他,此中所成可通三性,故三性攝。由此  立此理,名為道理極成真實。依三量等解真實義,總解頌中第二句上三字。  有多人,此三攝盡。此等皆極成義。依於三量,四種道理中證成道理,施設此理,建  者」;諸內法等,名「賢善者」;一切異生,名「尋思者」。《瑜伽

              述曰:將釋第七,出體問起。煩惱障之淨智之所行,皆依士釋;所行即真實,是  論曰:「淨所行」至「真實而立」。  述曰:此解頌中第二句下二字。若心所變,唯依他起;若真如等,即淨所行收;  論曰:此依根本三真實立。  述曰:「若有理義」,即有道理之義,此解「道理」二字。諸外道等,名「聰叡  論曰:「若有理義」至「極成真實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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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‧ 真實義品》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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