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4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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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、舉數列名。言虛空者,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,故名虛空。謂慧有簡擇之 ;第二、舉數列名。言「第五、無為法」者,此則第一、牒章。略有六種等者,此則 動;五、想受滅;六、真如」者,此則第五、明無為法。就此文中有二:第一、牒章 簡心不相應行訖。 死、無常、流轉、定異、相應、勢速、次第、方、時、數、和合、不和合。此則略料 、心所有法上假立者,謂得、命根、眾同分、異生性、名身、句身、文身、生、老、 言三種通心、心所有法上假立者,謂無想定、滅盡定、無想異熟。言二十一通色、心 應、勢速、次第、方、時、數、和合、不和合。當知此十並通色、心、心所有假。 得義邊,假立異生性,則於未得見道已來色、心、心所有法上假立。 心所有法上假立?解云:此即意思所
論云「第五、無為法者,略有六種:一、虛空;二、擇滅;三、非擇滅;四、不 總而言之,當知三通心、心所有法上假立,二十一通色、心、心所有法上假立。 「八、於因果分位差別建立餘種」者,解云:當知則是餘十,謂流轉、定異、相 「七、於不得分位差別建立一種」者,解云:當知則是異生性。謂前無漏聖法不
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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