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1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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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云:略故不說。 有二十三,無不和合?此有何意? 論》有二十三,無不和合;《五蘊論》中唯有十四,無流轉等十。此則諸論顯數不同。 辨其假相。 數。眾緣聚會,名為和合。諸行緣乖,名不和合。上來第四、解心不相應行訖。 為次第。東西南北,號之曰方。過、現、未來,稱之曰時。一、十、百、千,名之為 。因果各別,故名定異。因果相稱,號曰相應。迅疾流轉,名為勢速。一一不俱,稱 面皺,稱之為老。相續不斷,名之為住。有已還無,名曰無常。剎那相續,稱為流轉
解云:已說在所說中,所以但偏略不和合性也。言說在所說中者,謂異生性,是 問曰:等略何故不略餘數,但略不和合耶? 一解云:《對法論》云「和合等」者,論既言和合等,當知則等取不和合。又一 第二、釋妨難者,問曰:何故《瑜伽》、《顯揚》、此論並同?何故《對法論》 第一、明諸論不同者,《瑜伽》、《顯揚》、此論皆有二十四不相應行;《對法 今略作三門料簡二十四不相應行法:第一、明諸論不同;第二、釋妨難;第三、
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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