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5 - 唯識藏_33
P. 495
器界三法,微細難測,名不可知。 即能見聞者是;依處是浮塵根,即眼耳等形是。以第八識所緣之境,唯種子、根身、 分,能所分別,熏成業種,故習氣名即種子義。言諸色根及根依處者,根是勝義根, 器世間,量難測故,名不可知。言相、名、分別習氣者,相即所緣相分,名即能緣見 餘三義。 於根身,四義皆具;望於種子,止具、持領二義;望於器界,唯有領以為境一義,無 論據無攝、覺二義名無執受,此中據有持、領二義名有執受,原不相違。又第八識望 以為境,令生覺受。第八於種子唯取領義,不取覺義,以非現行,無能覺故。是故彼 不失。第八於種子唯取持義,不取攝義,以非現行,非自體故。受有領、覺二義:領 義何通?
頌言「常與觸,作意受想思,相應」者,於六位心所中,唯此遍行位。故論云: 不可知者,謂此行相,極微細故,難可了知。或此所緣內執受境,亦微細故,外 答曰:種子、根身具執受者,有差別故。緣於執有攝、持二義:攝為自體,持令 設有問曰:《唯識論》云「又五識種無執受攝」,此說種子、根身俱有執受,二
唯識三十論約意
4
8
8
3
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