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6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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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言行相異者,識以了境為行相,觸以令心觸境為行相,作意警心為行相,受以領境 思惟籌度,為思體性;役心、心所,為思業用。 名言,是想業用。論云:「思,謂令心造作為性,於善品等,役心為業。」謂造作是 想,謂於境取像為性,施設種種名言為業。」謂由想力,於境取像,是想體性;安立 ,領俱非境名捨受,是受體性;受為欲依,欲即是愛,故說起愛為受業用。論云:「 受,謂領納順、違、俱非境相為性,起愛為業。」謂領順境名樂受,領違境時名苦受 業。」謂心未起,警心令起,是作意體;心既起已,引令趣境,是彼業用。論云:「 、想、思等依觸所生,是觸業用。論云:「作意,謂能警心為性,於所緣境,引心為 。」謂觸心所依根、境、識三法和合變異而生,復令心、心所法觸境,是觸體
論云:「此觸等五,與異熟識行相雖異,而時、依同,所緣、事等,故名相應。 論云:「觸,謂三和,分別變異,令心、心所觸境為性,受、想、思等所依為業
唯識三十論約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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