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4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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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根,於所斷惡,防令不起,於所修善,修令增長,名不放逸,非別有體。  ,於所修斷,防修為性,對治放逸,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。」謂精進一法及三  安,遠離麤重,調暢身心,堪任為性,對治惛沉,轉依為業。不放逸者,精進、三根  表勝進,簡諸染法,悍表精純,簡淨無記,即顯精進唯善性攝。」論曰:「安,謂輕  無癡,是無無明,即能明解,為此體性。  諸理事,明解為性,對治愚癡,作善為業。」癡即無明,迷暗事理,謂之無明。今云  」苦、苦具者,苦者是果,苦具是因。於苦因果,俱無瞋故。論曰:「云何無癡?於  果,俱不貪故。論曰:「云何無瞋?於苦、苦具,無恚為性,對治瞋恚,作善為業。  治貪著,作善為業。」言有、有具者,有即三有為果,有具為因。於三界中,若因若

              論曰:「云何行捨?精進、三根,令心平等、正直、無功用住為性,對治掉舉,  論曰:「勤,謂精進,於善惡品修斷事中,勇悍為性,對治懈怠,滿善為業。勇  論曰:「云何為慚?依自法力,崇重賢善為性,對治無慚,止息惡行為業。云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唯識三十論約意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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