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1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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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生其中。」即《花嚴》云有妙淨土,出過三界,第十地菩薩當生其中。亦即《十地  即三身,土亦三土,更無別義。  ,隨其所應,三身所攝。」且隨麤相配三身者,初五化身,次二法身,後三受用。既  六、法界佛;七、心佛;八、定佛;九、本性佛;十、隨樂佛。前五世俗,後五勝義  嚴經》:一、現等覺佛;二、弘誓願佛;三、業異熟佛;四、住持佛;五、變化佛;  增減土;九、智自在土;十、業自在土。  三、勝流土;四、無攝受土;五、類無別土;六、無染淨土;七、法無別土;八、不  。』」廣說無量譬喻顯示,故知十身皆唯法身。  功德有異。以一切法同一法性,故身無別。諸如來身具諸功德,菩薩不爾,故功德異  切種智修圓滿故。』天王復言:『佛菩薩身豈無差別?』佛言:『天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瑜伽》第四云:「復有超過淨居大自在住處,有十地菩薩由極熏修第十地故,  亦隨能證,別分十土,依義別故。《佛地論》云:「又餘經說有十種佛,即《花  法身依義既有十名,是故真如隨於勝德,亦成十土:一、遍行土;二、最勝土;
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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