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2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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斷,亦聲五塵為性,體具事相色法功德。《對法》所言「唯佛所覺,尚非得靜慮者靜 從初成佛盡未來際,相續變為純淨佛土。唯以無漏色蘊,色、香、味、觸相續四塵間 俱非色攝,非心、心所,但依一如差別義說。 以義相為身,以體性為土,以覺相為身,以法性為土,體具恒沙真理功德。此佛身土 如理應悉。 有尋思者之所能知。雖有諸教種種不同,及如上說身土差別,不過三四,更不釋餘, 慮者靜慮境界,況尋思者。」此自受用土唯佛所知,尚非十地、二乘境界,況非聖位 上所起故,然由大願清淨善根增上所引。此所生處,不可思議,唯佛所覺,尚非得靜 華成正覺故,感得此土,既成佛已,土便無邊,更無別處。 《瑜伽》所云大自在,第十地菩薩也。第十地菩薩將成佛時,往色究竟上,坐大寶蓮
自受用身還依自土,謂圓鏡智相應淨識,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, 第二、出體性者,自性身土即真如理,雖此身土體無差別,而屬佛法相性異故。 《對法》第六云:「復有清淨世界,非苦諦攝,非業煩惱力所生故,非業煩惱增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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