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之。 立自,正是因明中隨自樂為,不顧論宗是也。 勝義即究竟,小乘之心外萬法之說既是方便,而大乘之萬法唯識之談成為究竟,破他 之過。若加勝義二字簡之,則已無形中,斥小乘心外之萬法,是方便說,非究竟談。 等),則已無形之中,成立其心外實有,大種所造,如說萬法非實有,則犯自教相違
「真故極成色,定不離眼識」宗。 三、釋宗 明乎此,則前之真故、極成、自許、眼所不攝等,皆係簡別語。欲知其詳,如次 異喻:如眼根。 同喻:如眼識。 因:初三攝故。 宗:色不離眼識。 欲知此量之作法不同,先識其通常因明之規則,應云:
相宗十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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