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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彼義若無,則犯不成。他人由說者語,增益宣說,成立彼義,於未說前則無彼義,  彼曰︰  未說彼因。由無因故,不能成立無常。是未說相同  離法體別有果性。如是說聲無常,亦非離聲外,別有常恒不變之無常性也。)  之分位,亦是無常。言如果性者,謂諸法自體成就,觀待前因之作用,而名為果,非  增益無常,實非離法別有無常。是說諸法從無而有,有已還無,名為無常。即在現有  明中詞)  常轉。諸事從未起而起  應成常性。彼是常相同之似破,此亦相似宗過。此中堅著無常性故,非離無常,有餘

                 若於某義,說者先知自所比,引生定智,次欲令他引發定解,故將彼義向他宣說  喻說如前       如說聲是無常,敵難云︰應與彼無常之常結合,以諸法所得自性永不捨故,以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增益,說者語能立,似不成    先說由無因,應無有所立,未說同                  集量論略解卷第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當說是無常性。如說果性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如說勤勇所發性故,聲是無常)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所無而有)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當說是無常。即彼分位,亦以事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此中意說外人執無常異於諸法,即於法上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敵難云︰若由此因,是無常者,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未說相同,是敵人所出過)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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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事緣是聲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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