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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彼義若無,則犯不成。他人由說者語,增益宣說,成立彼義,於未說前則無彼義, 彼曰︰ 未說彼因。由無因故,不能成立無常。是未說相同 離法體別有果性。如是說聲無常,亦非離聲外,別有常恒不變之無常性也。) 之分位,亦是無常。言如果性者,謂諸法自體成就,觀待前因之作用,而名為果,非 增益無常,實非離法別有無常。是說諸法從無而有,有已還無,名為無常。即在現有 明中詞) 常轉。諸事從未起而起 應成常性。彼是常相同之似破,此亦相似宗過。此中堅著無常性故,非離無常,有餘
若於某義,說者先知自所比,引生定智,次欲令他引發定解,故將彼義向他宣說 喻說如前 如說聲是無常,敵難云︰應與彼無常之常結合,以諸法所得自性永不捨故,以是
增益,說者語能立,似不成 先說由無因,應無有所立,未說同 集量論略解卷第六
,當說是無常性。如說果性等。
(如說勤勇所發性故,聲是無常)
(所無而有)
,當說是無常。即彼分位,亦以事緣
(此中意說外人執無常異於諸法,即於法上
。敵難云︰若由此因,是無常者,前
(未說相同,是敵人所出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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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事緣是聲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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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