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7 - 唯識藏_37
P. 77

;二、因言;三、譬如言;四、合譬言;五、決定言。譬如有人言「聲無常」,是第  三種氈、一種飲食。」是名無道理。  有損益,捨彌多,不捨則滅。聲常住。何以故?無常常故。」是名有義不可解墮負處。  眾及對人欲得解,三說而悉不解。譬如有人說:「塵無身,生歡喜,生憂惱,不至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、不具足分者,五分義中,一分不具,是名不具足分。五分者:一、立義言  是名不至時。  論曰:譬如屋被燒竟,更求水救之,非時立因救,義亦如是。  外曰:我有因但不說名。何者為因?依常住空故。  論曰:汝立常義不說因,立五分言不具足,汝義則不成就。此義已破。  外曰:聲常住。何以故?譬如鄰虛圓依常住,故圓常住,聲亦如是。  十、不至時者,立義已被破,後時立因,是名不至時。  九、無道理義者,有義前後不攝,是名無道理義。譬如有人說言:「食十種果、  八、有義不可解者,若三說,聽眾及對人不解,是名有義不可解。若人說法,聽  七、無義者,欲論義時誦咒。是名無義。
              如實論反質難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3
   72   73   74   75   76   77   78   79   80   81   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