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2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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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過失中,汝亦如是。是名顯不同義。 說如是言:「石女兒有莊嚴具,石女兒無莊嚴具。」此語亦應成就。若作此說,墮不 名顯倒義。 亦不依道理,說第二頭是有,不說我是有,是義應成。若我義不成,汝義亦不成。是 二頭是有,我亦如是,汝不應信。是名顯不樂義。 等根中分別不顯,是故定無。汝說我有,是義不然。是名破所樂義。 第二頭。第二頭者,於色、香等頭相貌中不可思惟分別,是故定無。我亦如是,於眼 集。他者我故,知有我。
復次,若汝言,不依道理定有我,不依道理定無第二頭,此言得成就者,一切顛 復次,若汝言,我與第二頭同不可分別而不同,無不同過失墮汝頂上。譬如有人 復次,汝若意謂二種同不可分別,不依道理,說我是有,不說第二頭是有者,我 復次,若汝說我相不可分別而是有者,第二頭不可分別,亦應是有。若汝不信第 論曰:無我。何以故?定不可顯故。若有物定不可顯,是物則無,譬如非自在人 外曰:有我。何以故?聚集為他故。譬如臥具等為他聚集,眼等根亦如是為他聚
如實論反質難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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