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3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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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。今此與彼前後相違,故不應爾。  先立聲常,「所聞性」因,勝論後說「所作性」因,立聲無常,可如煞遲碁,先負後  義云:「又於此中現、教力勝,故應依此思求決定。」彼說此因二皆不定,然斷聲論  :「如煞遲碁,後下為勝。」若爾,聲強,勝論應負。然《理門論》傍斷聲、勝二論  不決,與不定名。  此無似因。」由觀察宗法,令審察者智成躊躇,名不定因。二因雖皆具足三相,令他  定。《理門論》頌結四相違及不定云:「觀宗法審察,若所樂違害,成躊躇顛倒,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彼外難「所聞性」因,若對許有聲性,應為正因。論主非之,令  論說此二俱不定攝,故不應分別前後是非。凡如此二因,二皆不定故。古有斷言  述曰:第三、結成不定也。二因皆不能令他敵證生決定一智,故如前五,俱是不  論:此二皆是猶預因故,俱名不定。
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令」,底本作「今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令」。  ① 「因」,底本作「同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因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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