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9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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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瓶等」為異喻。空為同品,「無質礙」因有;瓶為異品,「無質  礙故」因,「諸無質礙,皆悉是常,猶如虛空」為同喻,「若是無常,即有質礙,猶  違及正因故。此所說因,不於一分異品轉故,是定因攝。如立「聲是常」宗,「無質  別餘故,是名差別。」謂此第五俱分之因,於同異品,皆悉分有,是不定因,由有相  由成二品,是故如前亦為不定。《理門論》云:「若於其中俱分是有,亦是定因,簡  所,此二非常,為「常」異品。「無質礙」因,於樂等中有,於瓶等上無,故是異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結不定。「無質礙」因,空為同品,能成聲常,樂為同品,能成無常。  論:是故此因以樂以空為同法故,亦名不定。  述曰:此顯異分。并前合顯俱一分轉。彼二宗中皆說覺、樂、欲、嗔等為心、心
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                   ③ 底本無「質」,今依據卍續本補上。  ② 「識」字下,底本有「等」,今依據卍續本刪去。  ① 「地」,底本作「也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地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礙」因無。故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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